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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四, 15 十一月 2012 09:16

[獎學金]「教育部101學年度臺德第二次交換獎學金」及「教育部101學年度臺奧第二次交換獎學金」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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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教育部101學年度臺德第二次交換獎學金」及「教育部101學年度臺奧第二次交換獎學金」申請簡章已公布,自即日起開放報名,歡迎前往德國、奧地利交換選讀的同學們踴躍提出申請!

欲申請之同學請備妥申請資料,於11月21日(星期三)下午5點以前,親自繳交至本校國際事務處(不克親繳者,須請人代繳,或將申請資料以快遞限時掛號11月21日(星期三)下午5點前寄達:臺北市10617羅斯福路4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 第二行政大樓4樓420室 國際事務處 陳儒逸先生)

 
【臺德獎學金】
申請資格:
一、 學生須有中華民國國籍,並未曾在德國居留超過三個月者,且於出國研修期間具有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正式註冊之學籍。
二、送件前一學期在校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。
三、德文或英文檢定之證明文件(兩年內有效)—
(一) 大學生須繳交具有等同CEF(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)B1級(含以上)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,研究生(含碩博士)則須具有等同B2級(含以上)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。(甄試簡章附件一)
(二) 學生須繳交托福網路測驗(iBT)80分(含以上)或雅思測驗(IELTS)6.5分(含以上)之英語檢測成績證明。
 
申請資料:
一、申請資料繳件檢核表(甄試簡章附件二)
二、獎學金申請表(甄試簡章附件三)
三、送件前一學期之中文成績單及名次
四、兩年內通過德文檢定或英文檢定成績單影本
五、身分證及學生證正、反面影本
六、中德文或中英文對照學習計畫書(各1000至1200字)
七、證明擬前往申請表所填列德國大學校院就讀之文件
八、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(如與德國教授聯繫函件等,可選擇性檢附)
*注意事項:申請資料須按照上列順序排列,切勿裝訂或使用釘書針。
 
【臺奧獎學金】
申請資格:
一、學生須為中華民國國民,並未曾在奧地利居留超過三個月者,且於出國研修期間具有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正式註冊之學籍。
二、送件前一學期在校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。
三、德文或英文檢定之證明文件(兩年內有效)—
(一) 大學生須繳交具有等同CEF(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)B1級(含以上)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,研究生(含碩博士)則須具有等同B2級(含以上)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。(甄試簡章附件一)
(二) 學生須繳交托福網路測驗(iBT)80分(含以上)或雅思測驗(IELTS)6.5分(含以上)之英語檢測成績證明。
(三) 研修藝術領域之申請者,大學生及研究生須繳交具有等同CEF(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)B1級(含以上)成績之德文程度證明或同(二)之英語檢測成績證明。
 
申請資料
一、申請資料繳件檢核表(甄試簡章附件二)
二、獎學金申請表(甄試簡章附件三)
三、送件前一學期之中文成績單及名次
四、兩年內通過德文檢定或英文檢定成績單影本
五、身分證及學生證正、反面影本
六、中德文或中英文對照學習計畫書(各1000至1200字)
七、擬前往之奧地利大學之入學許可或邀請信(已獲得入學許可者將優先錄取)
八、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(如與奧方教授連繫函件等,可選擇性檢附)
*注意事項:申請資料須按照上列順序排列,切勿裝訂或使用釘書針。
 
【參考資訊】
詳細簡章內容請參考:
 
閱讀 2239 次數 最後修改於 週一, 19 十一月 2012 15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