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辦理108學年度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發放事宜,請欲申請之學生,於10月5日前備妥下列所需文件,送交本系辦公室,開會甄審。
金額:每名新台幣50,000元整。
申請資格:
- 107學年度全年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,獎懲記錄正本(生活輔導組網站首頁右側作線上申請,並選擇「記事」版本彩色列印出)。
- 家境清寒,需要經濟補助者。
繳交證件:
- 獎學金申請書
- 歷年成績單正本、獎懲記錄證明正本
- 自傳
- 一年內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
- 政府低收證明,如無者或持有其他證明者請一律檢附第六項
- 107年度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(全戶成員範圍包括:申請人、申請人之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未婚之兄弟姊妹、已婚且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、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(外)祖父母)除持有政府低收入戶證明外,其餘清寒證明者仍須檢附清單。
中華民國108年8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