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辦理108學年度錢思亮先生獎學金發放事宜,請欲申請之學生,於3月31日前備妥下列所需文件,送交本系辦公室,開會甄審。
金額:每名暫定新台幣30,000元整。
申請資格:
- 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,107學年度上、下學期之GPA成績平均3.38(或百分制80分)以上,無一科不及格,無不良記錄者。
- 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公費及獎助學金,惟政府認定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,或領有殘障手冊者不在此限。
繳交資料:
- 獎學金申請表(請至本系系網頁下載)
- 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與名次證明、獎懲記錄證明各1份(107學年度上、下學期)
- 全戶戶籍謄本1份(複印本)
- 國稅局全戶所得資料清單1份。
中華民國109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