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辦理112學年度 理學院紀念鄧立基先生及鄧劉治妹女士清寒獎學金發放事宜,請欲申請之學生,於10月20日前備妥下列所需文件,送交本系辦公室,開會甄審。
金額:每名新台幣40,000元整。
申請資格:
- 理學院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。
- 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。
- 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積分(學業GPA)二點九三(百分制七十五分)以上。
- 鄉鎮區公所清寒證明
- 受領本獎學金者,至多得兼領一份其他獎助金。
申請文件:
- 專用申請書
- 2. 全戶戶籍謄本
- 全戶前一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
- 鄉鎮區公所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,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之相關證明文件。
- 前一修課學年成績單及獎懲紀錄證明書
- 五百字以內之中文自傳
- 導師或教師推薦信一封
中華民國112年10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