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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獎學金] 理學院112年度第2次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

一、依理學院「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設置要點」(附件1)及獎學金核給項目及參考標準(附件2)辦理。

二、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理學院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學生(不含中國大陸學生),申請項目為112年度出國之交換學生、海外短期研究及出席國際研討會(不受理已結束之行程回溯申請)。

三、請112年10月23日前,將紙本申請文件備齊,送至地質系系辦公室。

四、各項申請表格請至理學院網站「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」頁面下載後填寫(網址:https://www.science.ntu.edu.tw/student-affairs/cos-travel-grants-and-scholarship/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