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辦理113學年度 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發放事宜,請欲申請之學生,於9月20日前備妥下列所需文件,送交本系辦公室,開會甄審。
金額:每名新台幣70,000元整。
申請資格:
- 本校大學部2年級以上在學學生,112學年度全年成績平均GPA3.76(85分)以上。
- 家境清寒,需要經濟補助者優先。
繳交證件:
- 獎學金申請書(請至本系系網頁下載)
- 歷年成績單正本、上學年名次證明正本、獎懲記錄與操行證明影本
- 自傳
- 一年內之全家人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 5. 政府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正本,如無者或持有其他證明者請一律檢附第六項
- 全家112年度國稅局所得清單正本(每個人不管是否就學或無工作都會有所得清單。如為影本必須有國稅局核章,或影本上有國稅局浮水印,不接受自行影印正本或繳交報稅參考資料),清單檢附原則上須有:申請人、申請人之父母、申請人配偶與子女、未婚之兄弟姊妹、已婚且同住之兄弟姊妹、同戶或共同生活之(外)祖父母)。
中華民國113年9月4日